61.在考试、录取事情中,有泄露试题、科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划定行为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剖析:《条例》第一百四十五条 在考试、录取事情中,有泄露试题、科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划定行为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2.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是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
剖析:《条例》第五十七条 党员向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反新生长理念、背离高质量生长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63.在其职责规模内,对主管的事情不推行或者不准确推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效果负直接向导责任的党员向导干部称为主要向导责任者。(×)
剖析:《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职员的区分:(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规模内,不推行或者不准确推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效果起决议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向导干部;(二)主要向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规模内,对主管的事情不推行或者不准确推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效果负直接向导责任的党员向导干部;(三)主要向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规模内,对应管的事情或者加入决议的事情不推行或者不准确推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效果负次要向导责任的党员向导干部。本条例所称向导责任者,包罗主要向导责任者和主要向导责任者。
64.执行党纪处分决议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元,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议的执行情形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议的机关陈诉。(√)
剖析:《条例》第四十五条 执行党纪处分决议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元,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议的执行情形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议的机关陈诉。
65.因事情不认真任致使所治理的职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处分。(×)
剖析:《条例》第一百三十八条 因事情不认真任致使所治理的职员潜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处分。
因事情不认真任致使所治理的职员出逃、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处分。
66.一个违纪行为同时冒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三个以上条款的,遵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置赏罚。(×)
剖析:《条例》第二十四条 一人有本条例划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置赏罚,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7.从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剖析:《条例》第二十二条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划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68.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礼金、消耗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物等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剖析:《条例》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礼金、消耗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物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显着超出正常投桃报李的财物的,遵照前款划定处置赏罚。
6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自动交接,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起源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接自己的问题,或者在谈话函询、起源核实和立案审查时代交接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剖析:《条例》第四十条 本条例所称自动交接,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起源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接自己的问题,或者在谈话函询、起源核实和立案审查时代交接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70.实验党纪处分,应当凭证划定法式经党组织整体讨论决议,特殊情形下可以由小我私人决议。(×)
剖析:《条例》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事情遵照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周全从严治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气氛恒久坚持下去,增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治理和监视,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党纪眼前一律一律。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规则和国家执律例则为准绳,执纪执法意会,准确认定行为性子,区别差异情形,适当予以处置赏罚。(四)民主集中制。实验党纪处分,应当凭证划定法式经党组织整体讨论决议,不允许任何小我私人或者少数人私自决媾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置赏罚决议,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置赏罚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验惩戒与教育相团结,做到宽严相济。
71.党员因违犯党纪受随处分,影响期满后,党组织需作废对其的处分。(×)
剖析:《条例》第四十六条 党员因违犯党纪受随处分,影响期满后,党组织无需作废对其的处分。
72.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效果,但不是出于居心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行抗力等缘故原由所引起的,可适当给予从轻处分。(×)
剖析:第十九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可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划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尚有划定的,可以给予品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置赏罚,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看成出书面结论。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稍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品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效果,但不是出于居心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行抗力等缘故原由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
73.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私自变换蹊径、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规模出国(境)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忠言处分。(×)
剖析:《条例》第九十一条 违反有关划定治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收支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74.党员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对于个体可以不开除党籍,应当对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划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剖析:《条例》第三十四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居心犯罪被依法判处刑规则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力;(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样平常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体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划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75.党章是最基础的党内规则,是管党治党的总规则。(√)
剖析:《条例》第三条 党章是最基础的党内规则,是管党治党的总规则。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初心使命,牢靠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焦点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蹊径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准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执律例则。
76.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时代,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时代,确有悔改体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力;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给予着名。(×)
剖析:《条例》第十二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切合恢复党员权力条件的,应当延伸一年留党察看限期。留党察看限期最长不得凌驾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时代,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时代,确有悔改体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力;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作废。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作废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力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77.公职职员二人以上配合违法,应当给予相同的政务处分。(×)
剖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九条:“……凭证各自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当肩负的执法责任,划分给予政务处分。”
78.公职职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划分确定政务处分。应当给予两种以上政务处分的,执行其中最重的政务处分;应当给予免职以下多个相同政务处分的,可以在一个政务处分期以上、多个政务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政务处分期,可是最长不得凌驾三十六个月。( × )
剖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十五条:“……最长不得凌驾四十八个月。”
79.监察机关发现公职职员任免机关、单元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妥的,应当实时提出监察建议。(√)
剖析:《政务处分法》第一章第三条。
80.政务处分决议自下发文件之日起生效。(×)
剖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八条:“政务处分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议生效之日起盘算。”
81.公职职员依法推行职责受执法掩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法式,不受政务处分。(√)
剖析:《政务处分法》第一章第六条。
82.公职职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监察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剖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 公职职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监察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83.公职职员被开除的,自政务处分决议生效之日起,应当扫除其与所在机关、单元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
剖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二十六条 公职职员被开除的,自政务处分决议生效之日起,应当扫除其与所在机关、单元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
84.公职职员被降级、免职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扫除,恢回复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品级、职称、薪酬待遇。(×)
剖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二十六条 公职职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体现,而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扫除,提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品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可是,扫除降级、免职的,不恢回复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品级、职称、薪酬待遇。
85.公职职员被开除,不得任命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治理的职员。(√)
剖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二十四条 公职职员被开除,或者遵照本法第二十三条划定,受到扫除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处置赏罚的,不得任命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治理的职员。
86.公职职员违反划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津贴、奖金,情节较重的,予以忠言、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免职。(√)
剖析:《政务处分法》第三章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忠言、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免职:(一)违反划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津贴、奖金的。
87.公职职员事情中有形式主义、权要主义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免职。(×)
剖析:公职职员事情中有形式主义、权要主义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政务处分法》第三章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效果或者影响的,予以忠言、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免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三)事情中有形式主义、权要主义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