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组织举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同时向组织提供虚伪情形、掩饰事实的,遵照反抗组织审查行为处置赏罚。(√)
剖析:《条例》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一)违反小我私人有关事项陈诉划定,遮掩不报;(二)在组织举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三)不按要求陈诉或者不如实陈诉小我私人去向;(四)不如实填报小我私人档案资料。有前款第二项划定的行为,同时向组织提供虚伪情形、掩饰事实的,遵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划定处置赏罚。改动、伪造小我私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遮掩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样平常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多年且一直体现好,或者在事情中作出突出孝顺的,给予严重忠言、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
剖析:《条例》第二十一条 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
3.在推进向导干部能上能下事情中,搞好人主义,以组织调整取代党纪政务等处分,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剖析:凭证《条例》第八十五条 在推进向导干部能上能下事情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二)以组织调整取代党纪政务等处分;(三)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置赏罚行为。
4.不凭证划定果真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占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剖析:《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 不凭证划定果真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占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5.事情中不认真任或者疏于治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议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工业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给予作废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剖析:《条例》第一百三十条 事情中不认真任或者疏于治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议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工业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6.遮掩入党前严重错误,但入党多年且一直体现好的,可以不予除名。(√)
剖析:凭证《条例》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一)违反小我私人有关事项陈诉划定,遮掩不报;(二)在组织举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三)不按要求陈诉或者不如实陈诉小我私人去向;(四)不如实填报小我私人档案资料。有前款第二项划定的行为,同时向组织提供虚伪情形、掩饰事实的,遵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划定处置赏罚。改动、伪造小我私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遮掩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样平常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多年且一直体现好,或者在事情中作出突出孝顺的,给予严重忠言、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7.遇到国家工业和群众生命工业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忠言、严重忠言或者作废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剖析:《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 遇到国家工业和群众生命工业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忠言、严重忠言或者作废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8.从轻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剖析:《条例》第二十二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划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划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9.举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剖析:《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 举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效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0.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议时,应当明确是作废其一切职务照旧一个或者几个职务。若是决议作废其一个职务,必须作废其担任的最低职务。(×)
剖析:《条例》第十一条 作废党内职务处分,是指作废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议时,应当明确是作废其一切职务照旧一个或者几个职务。若是决议作废其一个职务,必须作废其担任的最高职务。若是决议作废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最先依次作废。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作废其党外职务。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遵照本条例划定应当给予作废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凭证其原任职务给予作废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应当受到作废党内职务处分,可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忠言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作废其党外职务。党员受到作废党内职务处分,或者遵照前款划定受到严重忠言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11.使用职权、修养关系、隶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剖析:《条例》第一百五十一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使用职权、修养关系、隶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12.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可保留。(×)
剖析:《条例》第十二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切合恢复党员权力条件的,应当延伸一年留党察看限期。留党察看限期最长不得凌驾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时代,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时代,确有悔改体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力;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作废。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作废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力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13.违反有关划定取得、持有、现实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种种消耗卡(券),或者违反有关划定收支私人会所,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 ×)
剖析:《条例》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有关划定取得、持有、现实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种种消耗卡(券),或者违反有关划定收支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4.未经组织批准加入其他聚会会议、游行、示威等运动,情节较轻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剖析:《条例》第六十四条 组织、加入阻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蹊径、基本方略或者重大目的政策的聚会会议、游行、示威等运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陈诉会、座谈会等方式,阻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蹊径、基本方略或者重大目的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筹谋者、组织者和主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加入职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园地等方式支持上述运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加入,经品评教育后确有悔改体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未经组织批准加入其他聚会会议、游行、示威等运动,情节较轻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私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
剖析:《条例》第七十八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私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6.贯彻党中央决议部署只亮相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议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效果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剖析:《条例》第五十六条 党员向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目的,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贯彻党中央决议部署只亮相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议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效果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掉臂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掩护主义的,遵照前款划定处置赏罚。
17.生涯奢靡、铺张铺张、妄想享乐、追求低级意见意义,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处分。(×)
剖析:《条例》第一百五十条 生涯奢靡、铺张铺张、妄想享乐、追求低级意见意义,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处分。
18.某党员向导干部接纳弄虚作假手段把不切合党员条件的人生长为党员,凭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违反了事情纪律。(×)
剖析:《条例》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九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规则的划定,接纳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切合党员条件的人生长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实的,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处分。违反有关划定法式生长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遵照前款划定处置赏罚。
19.对于严重违犯党纪、自己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凭证情节严重的水平,应当予以改组。(×)
剖析:《条例》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转达品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自己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凭证情节严重的水平,可以予以:(一)改组;(二)驱逐
20.借用治理和服务工具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剖析:《条例》第九十九条 借用治理和服务工具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运动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遵照前款划定处置赏罚。
21.在上级检查、视察事情或者向上级汇报、陈诉事情时对应当陈诉的事项不陈诉或者不如实陈诉,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剖析:《条例》第一百四十条 在上级检查、视察事情或者向上级汇报、陈诉事情时对应当陈诉的事项不陈诉或者不如实陈诉,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在上级检查、视察事情或者向上级汇报、陈诉事情时纵容、挑拨、体现、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22.使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剖析:《条例》第一百条 使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占国家、整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23.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置赏罚决议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讯断、裁定、决议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置赏罚决议发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凭证改变后的生效讯断、裁定、决议等重新作出响应处置赏罚。(√)
剖析:《条例》第三十五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凭证司法机关的生效讯断、裁定、决议及其认定的事实、性子和情节,遵照本条例划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职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响应政务处分或者由任免机关(单元)给予响应处分。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任免机关(单元)给予的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凭证生效的处分、行政处罚决议认定的事实、性子和情节,经核实后遵照划定给予响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置赏罚。其中,党员依法受到免职以上处分的,应当遵照本条例划定给予作废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党员违反国家执律例则、企事业单元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子和情节举行核实后,遵照划定给予响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置赏罚。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置赏罚决议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讯断、裁定、决议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置赏罚决议发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凭证改变后的生效讯断、裁定、决议等重新作出响应处置赏罚。
24.因事情不认真任致使所治理的职员出逃、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处分。(√)
剖析:《条例》第一百三十八条 因事情不认真任致使所治理的职员潜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处分。因事情不认真任致使所治理的职员出逃、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向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处分。
25.党员向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剖析:《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 党员向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效果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处分。
26.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作废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剖析:《条例》第十四条 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需要同时举行组织处置赏罚的,党组织应当凭证划定给予组织处置赏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27.在干部、职工的声誉表彰事情中,使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划定为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
剖析:《条例》第八十六条 在干部、职工的任命、审核、职务职级提升、职称评聘、声誉表彰,授予学术称谓和征兵、安置退役武士等事情中,遮掩、歪曲事拭魅真相,或者使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划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声誉、称谓或者其他利益的,遵照前款划定处置赏罚。
28.使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支属、身边事情职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小我私人支付的用度,由下属单元、其他单元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情节较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剖析:《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 使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酬金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使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支属、身边事情职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小我私人支付的用度,由下属单元、其他单元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遵照前款划定处置赏罚。
29.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品行为的,应当视详细情节给予忠言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剖析:《条例》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品行为的,应当视详细情节给予忠言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30.以强迫、威胁、诱骗、笼络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剖析:《条例》第八十七条 侵占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忠言或者严重忠言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处分。以强迫、威胁、诱骗、笼络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作废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